报考条件
凡国家教育部认可,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。
培养目标
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、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,能在保教机构、教 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、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人才。
培养要求
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受到幼儿教育职业技能的基本训练,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、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掌握学前教育学、幼儿心理学、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、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
2.掌握观察幼儿、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;
3.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;
4.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;
6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
主干课程
学前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普通话、现代汉语、教师口语、儿童哲学、儿童文学、学前儿童发展科学、学前儿童卫生学、学前儿童保育学、学前教育史、学前教育研究方法、学前特殊儿童教育、幼儿园课程、学前儿童语言教育、学前儿童健康教育、学前儿童艺术教育、学前儿童社会教育、学前儿童科学教育、声乐、美术、钢琴、舞蹈等。
就业方向
各地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,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,作为贯彻落实《教育规划纲要》,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。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,党政领导亲自抓,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,摆上重要位置。二是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,各地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,加大培养培训力度,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。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,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,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。四是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、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,健全管理机构,充实管理力量。